开盘通知
已有1862人订阅该楼盘
2月21日夜间,青岛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颁布了21条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管用实招,支持企业应对疫情恢复生产经营。
1、配套费可延期缴纳
2020年上半年疫情期间新开工建设项目在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前提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采取银行保函等方式,申请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时间自属地政府批准延期之日起至6月底或根据疫情情况最长不超过疫情结束后10日。
2、取消封顶预售
在建项目申请预售时原形象进度要求调整为按投资额计算,预售部分投入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的,即可按楼栋为最低单元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
3、提前返还预售监管资金
项目建设主体履行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无不良记录且已复工的,疫情期间,可依企业申请提前一个节点返还商品房预售款重点监管资金,完成首次登记前累计申请额度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的95%。
4、调整新出让土地竞买定金比例
疫情防控期间,新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含商服用地和商品住宅用地),可按起始价的50%确定竞买保证金,按照成交价的20%缴纳定金;其他用地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至土地出让价款的50%,用地单位出具承诺书后,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并支付相应利息。
5、疫情期间不计入出让金收缴期限
疫情防控期间新出让的用地、已出让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用地、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尚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的用地,疫情防控期间均可不计入土地出让金收缴期限。
此外,还有
"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放宽到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
《实施意见》第21条提出:将“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放宽到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已落户的可享受本市购房、申请人才公寓等政策。疫情期间,各区、市政府可结合人才住房需求,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中,划定一定比例的房源作为人才住房配售,销售价格按照不高于项目预售备案价格或实际销售价格的80%确定,具体房源和价格由区(市)政府与企业协商确定。将商品住房房源纳入人才住房销售的,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在其他或未来商品住房项目中折抵人才住房配建指标。
也就是说,无须等到毕业后,也不必先有工作,在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就可申请落户青岛,且落户完享受本市购房、人才公寓政策。
[编辑:小宇]
<<<<<< E N D >>>>>>
· 新房 · 二手房 · 租房 · 直聊 ·
网址:qd.yifang5.com 客服热线:0532-86170111
姓名: | 手机号: *必填 | 来自: |
全部评论
回复(0)